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huangzhe60
    2017-06-24 08:18:12    来源:微信   转载

    合阳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通知
    按照《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合阳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自2014年10月27日起,所有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已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和未分配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和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现就我县第七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源安排
    1、天怡园、雅静园、金城花园、凤锦苑公共租赁住房退出房源,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面积为50平方米;
    2、凤馨苑公共租赁住房,分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和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户型面积为50平方米。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1.申请人具有合阳县城镇居民家庭常住户口。
    2.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3.年满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公安机关出具在本县居住的相关证明,已与城区用人单位或个体经营组织签订不少于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自有住房;
    2.家庭收入在我县城镇中等收入线以下。
    3.符合《合阳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三、申请程序
    1、(一)、进城务工: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在城区务工两年以上的劳动务工合同领取材料清单;
       (二)、城镇户口: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领取材料清单;
    (三)、新就业大中专学生和退伍军人: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毕业证(退伍证)、单位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领取材料清单;
    2、按照材料清单所规定材料在社区进行资格预审并签字盖章确认;(新就业和务工人员申请书需在单位或企业签字盖章后再到单位所属社区签字盖章)
    3、将材料清单确认的材料交合阳县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初始审核,确认后认真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进入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登记,即资格审核程序。
    四、申请时间、地址
    自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8月4日
    合阳县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凤凰西路便民大厅西邻)
    五、申请要求
    1.申请家庭必须真实有效地提供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收入、住房、资产和虚报人口骗取公共租赁住房。否则,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透明原则,统一进行公开电脑摇号分配房源,请勿相信社会闲杂人员以办理公共租赁住房为名骗取财物的各种谎言。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